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具体职责
1、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、规划、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。
2、负责编制吸引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中、长期发展规划;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、双边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。
3、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、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,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。
4、负责商业贷款项目、国外贷款项目、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、申报工作。
5、负责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安全审查工作。
6、承办限额以上、限制类重大外商投资项目、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审核、申报及协调服务工作。
7、负责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审核上报工作。
8、负责市投资招商局核准项目备案工作。
9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